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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 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 ...
中大力德: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 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中大力德智能 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 ...
中大力德: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 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 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涉及 ...
中大力德: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 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
中大力德: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宁波中大力德 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为规范宁波 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 "披露"系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媒体(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的统称)上 ...
中大力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的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和《宁波中 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 担任 ...
中大力德: 总经理班子工作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班子工作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班子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 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保障其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班子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
中大力德: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 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 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内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 应当接受审计委 ...
中大力德: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宁波中大力 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讨论公司运营 情况与重大事项,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
中大力德: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2 16:2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 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与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