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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生物(0029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17 08:46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 ...
明德生物(0029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7 0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 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 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 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召集人不能履行 ...
明德生物(0029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7 08:46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 ...
明德生物(0029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7 08:46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 公司(以下统称"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 责其涉及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的日 ...
明德生物(0029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17 08:46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 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高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
明德生物(00293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7 0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 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 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应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 行。 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 ...
明德生物(00293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7 08:4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 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 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 ...
明德生物(0029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17 08:46
武汉明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武汉明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武汉明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 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 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 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 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 障 ...
明德生物(002932)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17 08:46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投资 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将所 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 息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媒体公布。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重大 ...
明德生物(00293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17 08:46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 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其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