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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关于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09 12:41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9日晚间,新乳业发布公告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陈玉红,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玉 红、李倩,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京京。鉴于工作调整,毕马威华振指派李倩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指派李雪莲作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 作。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李倩,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倩、李雪莲,质量控制 复核人为张京京。 ...
新乳业:12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9 09:31
每经头条(nbdtoutiao)——处方药变"瘾品":国内首次报告普瑞巴林滥用致成瘾病例,网络平台暴 露"无病历可购药"漏洞,列管与否尚需科学考量 (记者 胡玲) 2025年1至6月份,新乳业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业占比92.53%,其他业务占比 7.47%。 截至发稿,新乳业市值为144亿元。 每经AI快讯,新乳业(SZ 002946,收盘价:16.68元)12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第十八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等文件。 ...
新乳业(00294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2-09 09: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 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 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 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候选人,最后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 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人数和构成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
新乳业(00294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9 09:1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对外担保总额 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之和。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 ...
新乳业(0029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09:1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 ...
新乳业(0029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9 09:17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 称"《减持股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该遵 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新乳业(0029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9 09:1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新希望乳业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股东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在 与投资者沟通过程中,公司与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 ...
新乳业(0029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9 09:1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希望乳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 ...
新乳业(0029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09:1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希望乳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由 5 至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名且占比不 低于三分之一,职工董事 1 名,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 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权限范围内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 ...
新乳业(00294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9 09:1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人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由上述第 1 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由本条第(二)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不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