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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 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如有);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或 者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因法定 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 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其 他外部单位人 ...
侨银股份(00297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
侨银股份(00297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董事长、 董事会提名的其他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等。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 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条 董事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 展,董事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第五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一)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 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 ...
侨银股份(0029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证券部负责公司股东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事宜,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
侨银股份(00297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二〇二五年八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 守。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 ...
侨银股份(002973) - 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ESG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 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 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ESG职责,评估公司ESG职责 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ESG ...
侨银股份(00297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符合条件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 务的主体。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 ...
侨银股份(00297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329631528。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89 万股,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英文全称: QiaoYin City Management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 23 号三层自编 A318。 邮政 ...
侨银股份(0029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 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及《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 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
侨银股份(00297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好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 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