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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00297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07 10:30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 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 ...
瑞玛精密(00297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2-07 10:30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谭才年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02-06 11:18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现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 权注销事项已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注销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注销不会影响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化。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 月 17 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5-02-06 11:18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1 月 17 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注销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9 万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现经中登 ...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1-24 16:00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自然人 吴伟海、曾棱、马源清、马源治、金忠学(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信征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信征零 件")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信征零件 51% 的股权;若本次交易能够顺利推进,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并完成交割,信征零 件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曾棱:女,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1041963********,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信征零件董事、信征科技(永州)有限公司监事、广州 市盈源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2、鉴于吴伟海、曾棱、马源清、马源治系信征零件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 曾棱为信征零件董事、马源清为信征零件董事兼总经理、金忠学为信征零件副总 经理 ...
瑞玛精密(002976)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1-24 16:00
公司本次收购信征零件剩余 49%股权,旨在更好地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若本次交 易能够顺利推进,公司则将进一步加强对信征零件的整体经营管理,提升经营决 策效率,加快发展速度,加强其与公司的业务协同效应,巩固行业发展地位,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鉴于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 收购事项达成的初步一致,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以交易各方根据审计、评估 等结果协商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故暂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需根据本次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相应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 司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龚菊明、王明娣 2025 年 1 月 20 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
瑞玛精密(002976) -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23 16:00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7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 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1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 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根据深交所的反馈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 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披露 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 ...
瑞玛精密(002976) -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5-01-23 16:00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五年一月 | | | | 问题 1 | 4 | | --- | --- | | 问题 2 | 104 | | 其他问题: | 175 |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函回复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4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国金证券")作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玛精密""公司"或"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会同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 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次问询函相 关问题逐 ...
瑞玛精密(002976)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5-01-23 16:00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金证法意 2024 字 1225 第 0733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金证法意 2024 字 1225 第 0733 号 致: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 《编报规则第 1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 2024 年 11 月 12 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
瑞玛精密(00297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5-01-23 16:0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 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 声明 1 | | | --- | --- | | 目录 2 | | | 释义 4 | | | 第一节 | 发行人概况 5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5 | | |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