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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002980) - 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11 11:1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 1 | A | œ | 1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 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第三条 董事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 发展,董事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 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节 管理机构 (一) 董事长:董事长领取年度薪酬,按公司年薪制员工薪酬发放相关制 度按月发放,每年的年薪依据同行业薪资增减水平、通胀水平及公司的盈利状况 可进行调整,具体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出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后, 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批准的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取工作津贴, 按月平均发放; (三) 董事(除董 ...
华盛昌(00298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1-11 11:1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外部信息在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报送和使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 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除非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 ...
华盛昌(0029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1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附则 | | --- | | 第八章 1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 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本议事规则规定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
华盛昌(0029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1 11: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职情形。 | | |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退休、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 ...
华盛昌(0029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11 11:1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 ...
华盛昌(00298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1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构架,制定薪酬标准,审批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长、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 ...
华盛昌(00298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1-11 11:1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 附件四:保密协议 13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华盛昌科技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保证内幕信息登记工作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具 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及备案的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 核同意 ...
华盛昌(00298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11 11:17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深圳市华盛昌科 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经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在履行职务时,要接受董事会在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法》第 178 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总经理不得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 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 ...
华盛昌(00298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1 11:1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投 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旨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 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与防止泄密及由此导致的相关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设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 ...
华盛昌(0029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1 11:17
| |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 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三)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论证与决策。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及程序 2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 度化,保障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华盛昌科 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