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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9-12 11:35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兰汇意字(2024)第 079 号 中国·甘肃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北路 828 号良志·兰州之窗 13 层 1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二〇二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兰汇意字(2024)第 079 号 致: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大禹节 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大禹节水")的委托, 就贵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就大禹节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大禹节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 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 ...
大禹节水:回购报告书
2024-08-27 10:05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5 元/股,具体回购金 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 2023 年 12 月 0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 自公 ...
大禹节水: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8-27 10:05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 | --- | |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96)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 告如下: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总和。 | 证券代码:300021 |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 公告编号:2024-12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63 | ...
大禹节水:关于与山东省德州市水利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22 23:48
| 证券代码:300021 |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 公告编号:2024-12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63 |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 |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省德州市水利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省德州 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德州市水利局")本着推进德州市新时期水利事业高质量 发展,就全市现代水网建设、城乡供水、现代化灌区建设、水资源配置、水环境 治理及水生态修复、水利信息化及数字孪生等水利项目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 营管理等合作事宜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2、由于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项目业务,故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 3、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合作事项原则性的约定,所商 定事项为今后合作的意向文本。双方将依据本协议的精神和原则,安排落实各自 后续的工作与义务;涉及具体业务,双方将依法签订相关业务协议, ...
大禹节水:舆情管理制度
2024-08-21 10: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任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
大禹节水: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1 10:02
| 证券代码:300021 |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 公告编号:2024-12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63 |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 |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决定于 2024 年 09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0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09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9 月 12 日 9:15-9:2 ...
大禹节水: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1 10:02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4-117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08 月 21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08 月 12 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 达。会议由董事长王浩宇先生主持,监事、总裁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大禹节水: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8-21 10:02
| 证券代码:300021 |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 公告编号:2024-12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63 |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 |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8 月 21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请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
大禹节水:国泰君安关于大禹节水全资子公司收购新疆尚善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8-21 10:0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收购新疆尚善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大禹 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节水"或"公司")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大禹节水全资子公司收购新疆尚 善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大禹节水全资子公司新疆大禹节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大禹")拟 以 0 元对价收购酒泉大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实业")持有的新疆 尚善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尚善")28%股权。因公司部分 董监高人员为大河实业股东,故本次股权收购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审批程序 1 公司于 ...
大禹节水: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4-08-21 10:02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4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 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