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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300065)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2025-12-12 11:4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 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北京海兰信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公司各下属公司突然发生, 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 治理类 1. 公司 ...
海兰信(300065)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视同关联人的法人或者自 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 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
海兰信(30006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2 11:48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 1/5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总经理的职责,促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 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
海兰信(30006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 ...
海兰信(30006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财产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 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兰信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 险。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 ...
海兰信(300065)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本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 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的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 ...
海兰信(30006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2 11:4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 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述信 息报告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
海兰信(3000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2 11:48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第一章 总则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 ...
海兰信(30006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2 11:4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11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
海兰信(30006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2 11:48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4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 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