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xin Energy-Tech(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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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经理层的决策效率,保障决策的科学和准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
海新能科:分、子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 | | 司 | 限公司 | | 2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三聚环保 |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 | | |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母公司")对分公司、子 |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母公司")对分公司、 | | | 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 | 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 | | | 合机制,促进分公司与子公司规范 | 与整合机制,促进分公司与子公 | | | 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 | 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 | | | 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 | 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 | | 3 | 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 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 ...
海新能科: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顺序。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 ...
海新能科: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 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 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
海新能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04 月)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 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 ...
海新能科: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应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 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 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进 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
海新能科: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 | --- | --- | --- | | |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 | (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 | |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 满; | | |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 | | |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 |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 | |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 |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 | | | (八)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 | | | | 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 | | | 情况。 | | |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 | | | | 开及表决程序 |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 | | | | 开及表决程序 | | |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 |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 | | | 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议案、 | | | 5 | 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经理审定后, | 作由企业管理部负责 ...
海新能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聚环保新 |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 | | |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 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 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 | | | 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 |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 | | 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 | 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 |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 ...
海新能科: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2024-04-16 09: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内蒙 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70%股权构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独立财务顾问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恒泰长财")原委派张建军先生、陈跃杰先生、韩朕先生、何锡慧先生担任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恒泰长财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安 排的通知》,何锡慧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独 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本次变更后,恒泰长财委派的持续督导期间独立财务顾问主 办人为张建军先生、陈跃杰先生、韩朕先生。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16日 1 ...
海新能科: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并进行信息预披露的公告
2024-04-15 09:18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55%股权并进行信息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 2、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研究后,决 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转让的信息预披露,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 工作日。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4、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受让方、转让价格尚无法 确定,本次交易能否成功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 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