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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13:02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会成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的董事 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程 序无异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新修订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 ...
创世纪: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2 1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名。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 职务,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 ...
创世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2 13:0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广东创世纪 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权责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 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1、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 ...
创世纪: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02 13:0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
创世纪: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2 13:02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 范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金融衍生品交 易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相关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 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 产可以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是上述基 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用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 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下属公司进 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应当按照本制度进行。未经公司审批同意,下属公司不得操 作该交易。 第二 ...
创世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02 13:02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
创世纪: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修订稿)
2024-04-02 13:02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修订稿)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世纪") 为建立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进行修订,并形成《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 (修订稿)》(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 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债务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修订稿)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 ...
创世纪: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02 13:02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 董事辞职导致委员低于法定或本细则规定的最低人数的,或者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要求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 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 ...
创世纪: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02 13:02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 益,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债券型基金(低风险浮动收益型,投资范围主要为具 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票、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货币市场基金 (低风险浮动收益型,投资范围为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债券回购、央票、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3、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 ...
创世纪:公司章程修订案(2024年4月)
2024-04-02 13:02
公司章程修订案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2024 年 4 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新公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对《公司章 程》中与独立董事相关及利润分配相关的内容进行修订;另因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对《公司章程》中注册地址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因公司完成股权激励归属,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对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章程修订情况对照如下表: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六条 公司住所:东莞市长安镇上角村; | 第六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振安西路 78 号 1 号楼 | | 邮政编码:523878。 | 366 室; | | | 邮政编码:523900。 |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75,864,589 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5,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