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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30011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28 1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96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 ...
瑞普生物(300119)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11:00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92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杨鶄,独立董事郭春林、才学鹏、李娅 以通讯方式参会),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1 (2)提名徐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刘爱玲女士为第六届董事 ...
瑞普生物(30011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47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 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决策程序更规范、更科学,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瑞普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扩大经营规模、获取 投资收益,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 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 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经营原则: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有关 产业政策;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必须是公司依法可以支配 ...
瑞普生物(30011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47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 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等, 及时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司利 ...
瑞普生物(30011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0:47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9 | | 第八章 | 通知与公告 | 44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48 | | 第十一章 | 附则 49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 式设立,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
瑞普生物(30011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47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与内控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 ...
瑞普生物(30011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47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 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 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 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
瑞普生物(300119) - 重要财务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47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决 策行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约束机制,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要财务决策是指对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决算方案、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发行公司债券、大额借款、担保、聘用、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作出的决策。 第三条 财务决策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 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财务决策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 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 益。 第五条 重要财务决策实施分层管理,由公司各管理层根据所拥有的权限参 与决策: (一)公司股东会 (二)董事会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4、制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
瑞普生物(30011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0:47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本制度第四条第二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 1 的第四条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三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 ...
瑞普生物(3001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0:47
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规范、科学地行使其经营管理权力,提高决策水平,保护公司及相关 利益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