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jian Yuanli Active Carbon (3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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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力股份(300174) -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5-06-09 10:4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夷见字[2025]第 03 号 致: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元力活性 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福建 武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汤瑞昌律师、游志平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等有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提供的与题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 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同时,本所 ...
元力股份: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3 12:20
Core Viewpoint - Fujian Yuanli Activated Carbon Co., Ltd. is implementing an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ESOP) for 2025, which aims to enhance employee engagement and align their interests with the company's long-term performance [1][4][15]. Group 1: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 Details - The ESOP will involve 285 employees, including directors, supervisors, senior management, and key staff, with individual shareholding capped at 1%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5][9]. - The total funds to be raised through the ESOP amount to 39.037 million yuan, with a minimum subscription of 100 yuan per employee [6][10]. - The plan will be funded through employees' legal salaries and self-raised funds, without any financial assistance or guarantees from the company [5][9]. Group 2: Legal Compliance and Procedures - The company has fulfilled necessary legal procedures as per the Company Law, Securities Law, and relevant guidelines, ensuring the ESOP's legality and compliance [4][16]. - The ESOP's management will be overseen by a management committee elected by the participants, ensuring proper governance and accountability [8][11]. - The plan includes provisions for a lock-up period of 12 and 60 months for the shares, with a total duration of 72 months for the ESOP [7][10]. Group 3: Information Disclosure - The company has met its init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ations regarding the ESOP and will continue to provide updates as the plan progresses [20]. - Future disclosures will include details on the number of participating employees, the source of funds, and any changes in shareholding due to the ESOP [20].
元力股份(300174) -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03 11:4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武夷见字[2025]第 02 号 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元力"或"公司")委托,指派汤瑞昌律师、游志平律师就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试 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致: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称"《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元力股份(300174)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5-06-03 08:46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 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17.00 元/股,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2024 年 7 月 16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8 月 3 ...
元力股份(30017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11:3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 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元力股份(30017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3 11:3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 元力活性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 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以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包括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的,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举时,由 董事会重新选举主任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 ...
元力股份(300174)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3 11:3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五月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0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2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4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16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6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1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23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25 |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6 | | | 第一节 ...
元力股份(30017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11:3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5 年 5 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四)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 ...
元力股份(30017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11:3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的银行信用和担保 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以及《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下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 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如公司违反股东会、董事会审批权限、审议程序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则公司有 ...
元力股份(30017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3 11:33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福建 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 对公司董事薪酬提出建议和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和薪酬方 案,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七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