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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5:39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北京君正(30022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公司及 其所属部门(包括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公司 应保证其工作合理、合法、有效,达到完善公司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和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 涉,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第五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 ...
北京君正(3002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 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会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 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三条 股东会通知应包含《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并应当充分、完整披 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 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会通知(或 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提供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第四条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会 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 开日前 ...
北京君正(3002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君正集成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保证内幕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
北京君正(30022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君正集 ...
北京君正(30022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件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 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 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一)公司董事、高级 ...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君正集成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北京君正集成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或调整方案,以及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提出建议, 并研究制订薪酬标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指非独立董事) 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
北京君正(30022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利民)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任职 期间,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 人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 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5 次,实际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次 ...
北京君正(30022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 1/3 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 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 ...
北京君正(30022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辉)
2025-04-18 15:39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2 次,实际列席次数 2 次。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1、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 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积极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针对公司目前的薪酬体系现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