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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30022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8 15:4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了[2020]京会兴验字第 0100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上市公司"、"公司")2021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20 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 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 ...
北京君正(300223)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8 15:4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除特别说明外,本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本所 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 据可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2.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公 司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且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 保证了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君正""公司")的委托,担任北京君正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 ...
北京君正(300223)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18 15:42
公司简称:北京君正 证券代码:30022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4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 | 6 | |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说明 8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9 | |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9 | | (六)结论性意见 10 | 一、 释义 | 北京君正、本公司、公司 | 指 |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 | | --- | --- | --- | | 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 划 | ...
北京君正(30022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宁)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任职 期间,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 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6 次,实际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次数 6 次,不存在缺席等情形。 2、列席股东 ...
北京君正(300223)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重大争议或诉讼;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 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 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 重影响公司股票 ...
北京君正(30022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莹)
2025-04-18 15:3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任职 期间,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 人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1 次,实际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 ...
北京君正(30022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金福)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任职 期间,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 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7 次,实际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次数 7 次,不存在缺席等情形。 二、参与董事 ...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 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 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 料和信息。 ...
北京君正(300223) -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 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 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 ...
北京君正(3002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18 15:39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 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以及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 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