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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 -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证券投资行为,有效防范证券投资风险,确保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作 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 化为原则,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证券投资具体包括境内外的 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二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 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在确保公司经营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证 ...
洲明科技(3002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该在第一时间(指上述情形或事件发生后的 最早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董事 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
洲明科技(300232)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 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财务部门是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总监为交易第一 责任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 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 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控股子公司进 行远期 ...
洲明科技(30023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 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 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市洲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 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 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 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 ...
洲明科技(300232)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提高评价工作效率与效果,健全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提升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洲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要求,对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评价、编制工作底稿、出 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范围、原则、工作组织、工作程 序和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报告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档案管理等内容进 行规范,作为公司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各事业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其它经公司确认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单位。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开 ...
洲明科技(30023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关 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 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 ...
洲明科技(30023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实体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 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 ...
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本人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
洲明科技(300232)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 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 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二) 公司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评价小组,联合推进内部控制工 作。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组长,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为领导小组成 员;由内部控制分管领导担任评价小组组长,各部门领导及相关专业技术骨干为 评价小组成员;内控审计中心作为评价小组牵头实施部门,联合公司各管理部门、 控股子公司业务负责 ...
洲明科技(3002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 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会应负责建立健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