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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3002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董事会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 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三)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 就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
隆华科技(3002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经证 券交易所批准,方可由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期限尚未 ...
隆华科技(3002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两日前, 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股份初始登记时,委托公 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1 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等),并申请将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
隆华科技(30026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 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华科技集团(洛 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释义确定。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决策受本制度规 制。 公司购买及出售资产不受本制度约束。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三)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五) 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必要时咨询外部专家。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逐级审 ...
隆华科技(30026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第四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 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对外担保的一般原则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他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
隆华科技(30026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 学性和民主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
隆华科技(3002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 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或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统称"证券部"),处理董事 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1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公司证券部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 第五条 《公司章程》规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 ...
隆华科技(30026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和独立董事提议召 开,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即可召开会议。 会议召开前至少三天须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 议题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隆华 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独立董事专 ...
隆华科技(3002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 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该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 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 ...
隆华科技(30026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0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并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 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及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交易项目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