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RPALM(300315)
Search documents
掌趣科技(3003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统称"董事会办公室"),处 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 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 2 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 ...
掌趣科技(3003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机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 开展工作。 1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财务及经营方面的问 题,并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该独 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 ...
掌趣科技(30031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第一条 为了明确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掌趣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薪酬与考核方面的专业知识,熟 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
掌趣科技(3003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包括:公 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1 之日辞任生效。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的,辞职报告 ...
掌趣科技(3003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公司法》 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2、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4、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6、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 ...
掌趣科技(30031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与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薪 ...
掌趣科技(3003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公司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通报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以下合称"公司子公司")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 ...
掌趣科技(30031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和《北 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 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 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 规定。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保 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以自 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风险。 第二章 ...
掌趣科技(300315)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下同)的行为,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 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 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 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 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 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选入董事 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 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票 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 于其所持有的股 ...
掌趣科技(300315)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110000765511822T。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北京掌趣科技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34 号楼 1 层 01 邮政编码:10019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7,611,003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30 年,自 2004 年 8 月 2 日至 2034 年 8 月 1 日。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