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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趣科技(30031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和《北 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 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 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 规定。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保 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以自 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风险。 第二章 ...
掌趣科技(300315)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下同)的行为,保证 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 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 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 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 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 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选入董事 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 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票 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 于其所持有的股 ...
掌趣科技(300315)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110000765511822T。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北京掌趣科技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34 号楼 1 层 01 邮政编码:10019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7,611,003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30 年,自 2004 年 8 月 2 日至 2034 年 8 月 1 日。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 ...
掌趣科技(300315)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使投资管理真正做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的范围根据《公司章程》的释义确定,包括以下 具体形式: (一)股权投资活动 1、新设立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股权或权益性投资; 2、以新增或购买存量权益的方式取得或增加被投资企业权益; 3、合营方式的投资。 (二)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活动 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各种金融衍生产 品及其他债权或结构性投资等风险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 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中心)。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投资权 ...
掌趣科技(3003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为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证 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分 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 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 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 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新发明、新专利获得政府批准, 签署重大合同,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 (五) 应当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 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 延迟披露,不得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者淡化信息披露 ...
掌趣科技(300315)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除本制 度规定的上述证券投资行为之外,其他投资行为按照《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于本制度: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证券交易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 账户进行与证券投资相关的行为。 第三章 证券投资的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投资 ...
掌趣科技(30031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 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 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三条 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 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 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二章 关联人 第 ...
掌趣科技(30031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 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
掌趣科技(300315) -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处置 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保证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五) 债权或债务重组。 第二章 审批决策权限 第三条 公司处置重大资产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的规定 分别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议批准。 第四条 资产处置达到股东会的权限标准,若资产处置标的为股权,公司应 当披露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 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资产处置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应 当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属于董事会批准的资产处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超过董事会批准权限的资产处置,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前款规定的审计报告和 ...
掌趣科技(3003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3 11:32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 批准决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股东会不能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时限召开的,应当报告北京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因并公告。 第五条 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 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按照 《公司章程》执行。 第六条 公司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