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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同大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9 13:18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
同大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京)
2024-04-19 13:18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 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 京)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 |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 --- | --- | --- | --- | --- | ---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 4 月 | ...
同大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琳珺)
2024-04-19 13:18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琳珺)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 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冯琳珺:女,1981 年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北 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同大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博华信(北京)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德必碁生物科 技(厦门)有限公司董事、中核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清华大学经管学 院金融协 ...
同大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9 13:18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 ...
同大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3:18
二、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 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 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 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 ...
同大股份: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9 13:18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寇相东先生、总经理徐旭日先生、 财务总监李艳霞女士、独立董事王京先生、董事会秘书张莎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 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http://ir.p5w.net/zj 界面的提问通道进行提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问。 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 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
同大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3:18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事务部或者直接向 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 ...
同大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
2024-02-28 10:12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2、公司董事徐彦峰先生拟自首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10 万元(含首次增持金额)。 3、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徐彦峰先生发来的《关于首次增持公 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 ...
同大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2-19 09:15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 (含本数)。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 姓名 | 职务 | 持股情况 | | | --- | --- | --- | --- | | 寇相东 | 董事长 | | 未持有公司股票 | | 徐旭日 | 董事、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