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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智能(30034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02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或委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 ...
金卡智能(30034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0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 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 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股权性投资; (二)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三)证券投资(如股票、基金、债券等)、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托贷 款)、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第五条 对确认可以投资的,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按权限逐级进行审 批,总经理的审批权限不能超过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能超过股 东会的授权: 一、公司对外投资交易事项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 后,还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
金卡智能(30034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 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 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 规 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 ...
金卡智能(30034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0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9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10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4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5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20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33 | | 第一节 | 董事 | 3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51 | | | 第 ...
金卡智能(30034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0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 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 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人 第六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 ...
金卡智能(30034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0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 件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四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 ...
金卡智能(30034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0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金卡智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董 事会根据需要,可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
金卡智能(30034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0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金 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
金卡智能(30034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02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金 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 ...
金卡智能(30034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2:02
第一条 为规范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内部审计,提高 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境内外直属分支机 构、境内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了解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行使职权,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 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不得拒绝、阻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