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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发生时,应当及时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报送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送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 谈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漏相关信息。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维 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但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本公司董事职务(包括独立董事不再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则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规则补足。 第三章 办事机构、职责权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 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管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推动企业长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 ...
东土科技(30035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7-31 10:25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5–084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土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 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条 |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条 | | --- | --- | --- | |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2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提出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提出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七)编制公司的定期报告; (八)批准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低于 10%的交易事项; (九)批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由总经理批准的事项; (十)批准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的交易; (十一) 批准涉及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交易; (十二) 批准涉及的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 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交易; (十三) 批准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0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 为,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和规范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及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 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由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条件以及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过半数董事同意选举产生。 第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讨论研究上市公司相关 事项,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判断,形成讨论意见,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子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的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持股 50%以下但公司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控制其董事会),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可实 际控制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机制,提高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 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