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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 为,建立完善有序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和规范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及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 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由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条件以及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过半数董事同意选举产生。 第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讨论研究上市公司相关 事项,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判断,形成讨论意见,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 东(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机制,提高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 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 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子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的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持股 50%以下但公司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控制其董事会),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可实 际控制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 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
东土科技(300353) - 关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7-31 10:25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5-08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并于2025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1),公司定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2:30召开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7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平先生(单独直 接持有公司14.27%股份)提交的《关于提请新增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提 案的函》,书面提请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治理 制度的议案》增补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 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 贯彻以下原则: (一) 诚实信用原则; (二) 书面原则,即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三)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公允、等价有偿的原 则; (四) 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的原则; (五) 关联人回避表决原则; (六)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的 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明 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组织实施独 立监督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遵循了公司的方针、政策和计划,通过审查和评价 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管 理制度对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和评 价,并向被审计单位或组织提供与所审查的活动有关的分析、评价和建议,以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
东土科技(300353) -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1 10:25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 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 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亦适用本制度。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批准,公司内部部门或下属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 ...
东土科技(300353)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31 10:25
证券代码:300353 证券简称:东土科技 公告编码:2025-083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 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 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和完善。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