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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30043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 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 符合下列条件 ...
金石亚药(300434)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承办公司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决定前,不得干预审 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
金石亚药(30043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 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五 ...
金石亚药(300434)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度,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每个股 东可以行使的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拟选董事 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有效投票权总数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数位董事候选人。 对每个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 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整倍数,但其对所有候选董事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 持有的有效投票权总数。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采用直接投 ...
金石亚药(30043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 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 ...
金石亚药(30043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本制度所 ...
金石亚药(30043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决策程序,提高 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科学决策,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董事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 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 业务范围; 1 / 12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接受董事会委托代表 ...
金石亚药(3004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并监督执行;审定公司的薪酬制度并监督执 行,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
金石亚药(300434)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战略与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负责主持 ...
金石亚药(30043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 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