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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股份(30044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9 11:32
总经理工作细则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 责权限、工作分工等作出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等通过公司另 行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予以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 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及其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直接对 董事会负责;设副总经理3-7名,协助、配合总经理的工作并对其负责;设财务 总监1名,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方面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由董事 ...
金雷股份(3004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雷科技股份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 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第四 ...
金雷股份(30044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29 11:32
控股子公司是指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持有其股权比例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各职能部门、本公司委派到各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应 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公司对参股公司、分公司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 理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包 ...
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9 11:32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更好地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 ...
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本 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适应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
金雷股份(30044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规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 ...
金雷股份(3004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作,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1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 ...
金雷股份(300443) - 公司章程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九月 1 | | | 第一条 为维护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莱芜金雷重型锻压有限公司变更设立,在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1200787153413N。 2015 年 4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5 号文批 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407 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1,126 万股,自 2015 年 4 月 22 日起开始上市交易;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281 万 股,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上市交易。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Jinlei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3289 号 邮政编码:271105 第五条 ...
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强化董事会 决策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并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
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或辞职(以下统称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辞任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公司收到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