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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生物(300463)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10:17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 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 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 战略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
迈克生物(30046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10:1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克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
迈克生物(3004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10:17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 36 个月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 36 个月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 ...
迈克生物(300463)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10:17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
迈克生物(3004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10:17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公 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 ...
迈克生物(3004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10:17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即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 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董事 ...
迈克生物(30046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10:17
第一条 为规范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 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 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
迈克生物(30046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10:17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 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 1 页 共 5页 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公司参股且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 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
迈克生物(30046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10:17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权,或者持有股权的比例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的公司或其他主体。 公司可以参照适用本制度对参股公司进行管理。 第三条 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及该控股子公司 的公司章程规定享有对控股子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及时、有效地对控股 子公司实施 ...
迈克生物(30046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29日)
2025-09-29 10: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 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迈克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 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