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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3-28 13:14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 期即将届满,公司为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转,2024 年 03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了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了乔梅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乔梅娟女士将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另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乔梅娟女士:1973 年 7 月出生,1996 年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历。曾于 2004 年至 2009 年先后担任上海拓步企业有限公司采购部副经理和国贸部经理职务,2009 年加入上海维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任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监、工 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梅娟女 ...
维宏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年3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 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及其他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 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 ...
维宏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8 13:14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4年 04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50(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请于会前 30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 ...
维宏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8 13:14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 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 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 完整性、合理性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 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 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
维宏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3:14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 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上海维宏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乔梅娟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
维宏股份: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8 13:14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 件及《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 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证券投资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正常运营的基础上, 公司将部分资金用于证券品种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3.5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资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3.5 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证券持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计入 | 本期 | 权益 | | ...
维宏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维 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含初次聘任、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 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执行标准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 ...
维宏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3-28 13:14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上述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 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霞女士、胡宗亥先生、徐立云先 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霞女士为会计专业背景、胡宗亥 先生为法律专业背景。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一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选举产生新一届 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次日开始,即 2024 年 5 月 8 日-2027 年 5 月 7 日。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
维宏股份: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公告
2024-03-28 13:14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现有自有物业两处,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975 弄 119 号和上海市奉贤区 沪杭公路 1590 号,建筑面积总计约 8 万平方米。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除 自用部分外,尚有部分房产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闲置房产,提高资产收益,拟 将闲置部分出租,由全资孙公司上海维宏创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筹运营。 一、出租房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闵行区都会路 975 弄 119 号园区位于向阳工业园,比邻上海市"大零号湾" 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距离上海交大闵行校区 2 公里左右。奉贤区沪杭公路 1590 号园区位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距离地铁5号线奉浦站约900米,交通便捷。 上述 ...
维宏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2024-03-28 13: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2024年3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和 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