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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川网络(300533)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5 08:08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between 24,000.00 and 34,000.00 thousand RMB for the fiscal year 2024, representing a decline of 187.83% to 224.43%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3] - The net los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29,000.00 and 41,000.00 thousand RMB, indicating a decrease of 243.54% to 302.94% year-over-year[3] Revenue Recognition and Cash Flow - The company has experienced longer revenue recognition cycles due to extended game lifecycles and increased overseas market traffic costs, impacting cash flow recovery periods[6] Expenses and Investments - The increase in sales expenses and operational costs is attributed to significant investment in overseas markets and new product launches, including titles like "Hero Clash" and "Epic War"[6]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for the reporting period are estimated at approximately 6,300.00 thousand RMB, primarily from government subsidies and deposit investment income[6] Financial Reporting - The financial data presented is preliminary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with final figures to be disclosed in the 2024 annual report[7]
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12-20 11:26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 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表编制、审核等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充分发挥 其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履行 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规程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师事 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第 1 页 共 4 页 (一)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 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 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 ...
冰川网络: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2024-12-20 11:11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4-100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决定书》 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 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
冰川网络: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20 11:11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4-101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深 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制度 进行了修订。 |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制定 | 是否需要提交 | | --- | --- | --- | --- | | | | | 股东大会 | | 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12-20 11:11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 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或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一)根据《公司法》 ...
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12-20 11:08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并加强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 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各内 ...
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2-20 11:07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 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 ...
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12-20 11:07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根 据公司运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为 3 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确定为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 ...
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2-20 11:07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日常 实施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 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 ...
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12-20 11:07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及时将 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报告的制度。 前款所称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是指公司各部门、 分支机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信息,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性是指上报到公司各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