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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川网络(300533) -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嘉兴隽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2025-02-28 10:36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嘉兴隽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AQG78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嘉兴 隽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 2,000.00 万元参与认购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汽恒旭")设立的嘉兴隽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隽 宇")的部分份额,认购份额占嘉兴隽宇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8.299%,并 拟与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上汽恒旭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嘉兴隽宇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嘉兴隽宇将专项投资于深圳市卓驭科 技有限公司,本次共同投资参与基金的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 ...
冰川网络(300533)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2025-02-28 10:36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 况稳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或理财产品,购买 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 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 ...
冰川网络(300533)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5-02-25 11:26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刘和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91,943,30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9.24%)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刘和国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3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4,686,0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 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5 年 2 月 25 日,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和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刘和国先生拟在未来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 ...
冰川网络(300533)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5-02-17 10:58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 况稳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或理财产品,购买 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 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 ...
冰川网络(300533) - 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2025-02-17 10:58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5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新 电子邮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原电子邮箱将不再使用,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7 日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需要, 对公司电子邮箱进行变更。为便于投资者与公司联系,现将投资者联系专用电子 邮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 联系方式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电子邮箱 | zqb@szgla.com | zqb@q1.com | ...
冰川网络(300533)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5 08:08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between 24,000.00 and 34,000.00 thousand RMB for the fiscal year 2024, representing a decline of 187.83% to 224.43%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3] - The net los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29,000.00 and 41,000.00 thousand RMB, indicating a decrease of 243.54% to 302.94% year-over-year[3] Revenue Recognition and Cash Flow - The company has experienced longer revenue recognition cycles due to extended game lifecycles and increased overseas market traffic costs, impacting cash flow recovery periods[6] Expenses and Investments - The increase in sales expenses and operational costs is attributed to significant investment in overseas markets and new product launches, including titles like "Hero Clash" and "Epic War"[6]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for the reporting period are estimated at approximately 6,300.00 thousand RMB, primarily from government subsidies and deposit investment income[6] Financial Reporting - The financial data presented is preliminary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with final figures to be disclosed in the 2024 annual report[7]
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12-20 11:26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 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表编制、审核等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充分发挥 其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履行 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规程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师事 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第 1 页 共 4 页 (一)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 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 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 ...
冰川网络: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2024-12-20 11:11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4-100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决定书》 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 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
冰川网络: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2-20 11:11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4-101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深 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制度 进行了修订。 |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制定 | 是否需要提交 | | --- | --- | --- | --- | | | | | 股东大会 | | 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冰川网络: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12-20 11:11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 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或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一)根据《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