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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12 11:51
公司简称:理工光科 证券代码:300557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6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6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1 |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18. 元:指人民币元。 1.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独立财务顾问:指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上市公司、公司、理工光科:指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4. 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指《武汉 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 限制性股票:指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定 ...
理工光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6-12 11:5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29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48 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 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 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 ...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6-12 11:5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03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 0.62%。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28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理工光科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4.85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8人,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 | 占授予总量 | 占目前总股 | | --- | --- | ...
理工光科: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2 11:51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27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15:30在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召开,采用 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敏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8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 ...
理工光科: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09 10:34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24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1,586,12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 ...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09: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 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以下简称"ESG")治理水平及可持续发展绩效,并使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1 战略委员会制订或定期检验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内外部的 实际情况,就公司可持续发展方案进行审查和定期检验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协助董事会履行其关于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 治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委员应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 ...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09:4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并召集提名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理工光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09:41
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4-018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2:30在公司1号楼1111会议室召开, 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 司 2024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 ...
理工光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09:4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保荐机构") 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 或"公 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14,267,58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893,698.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154,182.01元。2022 年3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09:41
第一章 总则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本条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