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BO(30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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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博设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Ge Long Hui· 2025-12-05 10:59
Group 1 - The company, Zhuhai Design (300564.SZ), announced the termination of certain fundraising projects and the permanent allocation of remaining funds to working capital [1] - The terminated projects include "Research and Industrialization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s and BIM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Center (Shenzhen) Construction Project" [1] - The decision was made during the 12th meeting of the 5th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11th meeting of the 5th Supervisory Board [1]
筑博设计(300564.SZ):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05 10:54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Zhuhai Design (300564.SZ), has decided to terminate certain fundraising projects and reallocate the remaining funds to supplement working capital permanently [1]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the 12th meeting of the 5th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11th meeting of the 5th Supervisory Board [1] - The terminated projects include "Research and Industrialization of Prefabricated Buildings and BIM Business" and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y Research Center (Shenzhen)" [1] - The remaining funds from these terminated projects will be used for the company's daily operations and business development [1]
筑博设计:独立董事顾乃康辞任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 2025-12-05 10:52
Core Viewpoint - The announcement highlights the resignation of Mr. Gu Naikang from his position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of the company due to the completion of his six-year term, along with his other committee roles [1] Group 1 - Mr. Gu Naikang has applied to resign from the company's fifth board of directors as an independent director [1] - He will also step down from his roles as the chairman of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a member of the strategic committee, and a member of the compensation and assessment committee [1] - After his resignation, Mr. Gu will no longer hold any position within the company [1] Group 2 - As of the date of the announcement, Mr. Gu does not hold any shares in the company and has no outstanding commitments that he has failed to fulfill [1] - Mr. Gu will continue to fulfill his responsibilities until a new independent director is elected at the company's shareholders' meeting [1]
筑博设计(300564)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05 10:4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筑 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博设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就筑博设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31 号《关于核准筑博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价格 22.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7,2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5,664,229.56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585, ...
筑博设计(30056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5 10:48
第一章 总则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选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聘任或 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 ...
筑博设计(3005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5 10:48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当主任 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筑博设计(300564)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2-05 10:48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筑 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
筑博设计(30056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5 10:48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当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履 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 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 ...
筑博设计(3005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5 10:48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本部各部门或室、 各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1. 购买或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3.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4. 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11.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 ...
筑博设计(3005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5 10:48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 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