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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SZ):上半年净利润2915.77万元 同比增长17.87%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2 08:38
格隆汇8月22日丨海辰药业(300584.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亿元,同 比增长3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5.77万元,同比增长17.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85.10万元,同比增长13.07%;基本每股收益0.2430元。 ...
海辰药业: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915.77万元,同比增长17.87%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2 08:38
海辰药业公告,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09亿元,同比增长30.46%。净利润2915.77万元,同比增长 17.87%。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海辰药业(300584)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2 08:35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047 2025 年 8 月 1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于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李小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公司在本报 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行业政策变化风险、新药研发风险、 项目投资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环保风险等。详细内容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 2 | 1.2 | | --- | --- | --- | | | | > | | 第一节 |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 | --- | --- | | 第二节 | 公司 ...
海辰药业(300584)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2025-08-22 08:33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 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 ...
海辰药业(3005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2 08:33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 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公 ...
海辰药业(30058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08:33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投项目的 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 1 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 ...
海辰药业(300584)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2 08:33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海 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 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证券部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 (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
海辰药业(300584) - 内部问责制度
2025-08-22 08:33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相关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给 公司和股东造成重大损失或对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并严格遵守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以及从事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和股票内幕交易的人员,因其故 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 ...
海辰药业(300584)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5-08-22 08:33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 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资产安全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及其衍生 品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 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 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影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治理类 1 1、公司主要股东 ...
海辰药业(3005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08: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