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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30060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审核、登记,并在深交所的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 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 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 务。 在非交易时段,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 在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第七条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新疆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 深交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二 ...
立昂技术(30060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裁、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 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出现缺额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五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薪酬与考核委 ...
立昂技术(300603) - 董事会议事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证券事务中心,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中心人员或证券事务代表等有 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有关公司证券方面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 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六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四章 临时会议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 提交经 ...
立昂技术(300603)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公司总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合法化、科学化 和制度化,确保公司总裁正确行使《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 开展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但聘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六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七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立昂技术(30060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 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高管")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管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提名,并报请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但该委员必 ...
立昂技术(300603)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四条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 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 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 联 ...
立昂技术(3006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财务、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四)本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 ...
立昂技术(3006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 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市公司控股股 ...
立昂技术(3006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立昂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 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上市 公司改变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会作出 ...
立昂技术(30060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4 10:4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规范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的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经营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昂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