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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瀚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20 13:31
证券日报网讯 8月20日晚间,富瀚微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富瀚微上半年实现营收6.88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78.1%
Ju Chao Zi Xun· 2025-08-20 13:07
车载电子领域,受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的影响,汽车半导体稳居第三大应用市场,期间各大汽车制造商之间竞争加 剧,对汽车芯片供应商也带来了挑战。 8月20日,富瀚微发布2025年H1业绩报告称,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8亿元,同比下降14.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2.34万元,同比下降7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27.92万元,同比下降84.29%。 今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平稳增长推动集成电路市场需求上升。同时,人工智能尤其是大模型技术催生的新IT基础设施需求,以及新技术驱动 的产品创新,为集成电路产业增长注入新动能。人工智能兴起带来的云计算、数据中心等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增加了对新型半导体产品的需 求。 在传统的安监领域,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引领的创新逐步落地,相应的芯片功能需求也同步提升,对于芯片设计公司的技术水平提出更高要 求。在消费领域,4G、低功耗和AI技术三大核心技术的演进,让设备突破过去的物理限制,摆脱WiFi和电源线制约。根据洛图科技 (RUNTO)线上监测数据,2025年1至5月,在传统主流电商平台上,4G和低功耗监控摄像头的累计销量涨幅分别 ...
富瀚微(300613.SZ):上半年净利润2302.34万元 同比下降78.1%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0 12:16
格隆汇8月20日丨富瀚微(300613.SZ)公布半年度报告,二季度较一季度行业市场需求恢复,主要客户库 存调整到位,但上半年总体需求水平较去年同期仍有差距,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804.24万 元,同比下降14.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2.34万元,同比下降78.1%。公司持续加 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7,046.04万元,同比增长2.71%。 ...
富瀚微:8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0 11:15
富瀚微(SZ 300613,收盘价:57.06元)8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富瀚微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集成电路设计占比100.0%。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富瀚微: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2302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0 11:15
富瀚微(SZ 300613,收盘价:57.06元)8月20日晚间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约6.88亿元,同比减少1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302万元,同比减少78.1%;基本每股 收益0.1元,同比减少78.26%。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富瀚微: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302.34万元,同比下降78.10%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0 10:49
Group 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688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14.04%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was 23.02 million yuan, showing a significant year-on-year decrease of 78.10% [1] - The company announced plans not to distribute cash dividends, issue bonus shares, or increase capital through reserves [1]
富瀚微(3006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0:48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股份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 司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富瀚微(3006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0:48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创业板 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交所 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 ...
富瀚微(3006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0:48
第二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执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提高公司审计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基本要求 第五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
富瀚微(3006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0:48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 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 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