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HM(3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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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瀚微:8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0 11:15
富瀚微(SZ 300613,收盘价:57.06元)8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富瀚微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集成电路设计占比100.0%。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富瀚微: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2302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0 11:15
富瀚微(SZ 300613,收盘价:57.06元)8月20日晚间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约6.88亿元,同比减少1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302万元,同比减少78.1%;基本每股 收益0.1元,同比减少78.26%。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富瀚微: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302.34万元,同比下降78.10%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0 10:49
Group 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688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14.04%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was 23.02 million yuan, showing a significant year-on-year decrease of 78.10% [1] - The company announced plans not to distribute cash dividends, issue bonus shares, or increase capital through reserves [1]
富瀚微(3006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0:48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减持股份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 司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富瀚微(3006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0:48
第二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执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 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提高公司审计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基本要求 第五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
富瀚微(3006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0:48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创业板 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交所 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 ...
富瀚微(3006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0:48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 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 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 ...
富瀚微(30061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0:48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业务。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 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 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 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 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交易,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 ...
富瀚微(30061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0:48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
富瀚微(300613) - 反舞弊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0 10:47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办法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舞弊,加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行业规范或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 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二章 舞弊概念及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公司不当经济利益, 同时可能为个人或他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为谋取自身 或他人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权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 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导致公司发生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