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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30063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 1 - 第 1 条 为了规范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久吾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 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 3 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审慎决策,着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第 4 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 ...
久吾高科(300631)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控制管理的目标及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 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 - 1 - 第 1 条 为加强江苏久吾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江 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 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 3 条 董事会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 ...
久吾高科(30063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第 5 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公司与本条第(2)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条 第(2)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1 - 第 1 条 为保证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久吾高科(30063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应根据 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件时,及时告 知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四)不设董事会的子公司拟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事项。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交易",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2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以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久吾高科(3006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1 -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 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 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2 - (3)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 诚实守信原则。做到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5)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 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7) 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原则。公司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除 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应避免在投资管理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 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 5 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 ( ...
久吾高科(3006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 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 5 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 1 -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4)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 秘书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 ...
久吾高科(3006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2: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7 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 - 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 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 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