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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Julo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3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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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300644)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 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 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 监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 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 ...
南京聚隆(300644)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第四条 公司目前设独立董事 3 名。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 数发生变更,则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独立董事制度 (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独董办 ...
南京聚隆(30064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 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 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聚 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 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 ...
南京聚隆(3006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 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 ...
南京聚隆(30064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社会及公众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 1 / 8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 ...
南京聚隆(30064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 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三)公司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公司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 ...
南京聚隆(30064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南京聚隆(3006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 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 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 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管指公司总 ...
南京聚隆(30064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 ...
南京聚隆(300644) - 重大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决策的科学 性,有效性,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重大决策管理制度(以 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据《公司 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行使经营决策等权力。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 下列事项须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后,方能实施: (一)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外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下列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批准后,方能实施: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1 / 3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