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jing Julo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300644)
Search documents
南京聚隆(3006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审计委员会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聚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 ...
南京聚隆(3006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包括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 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内幕信 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 ...
南京聚隆(300644)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第二节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慎 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第三节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含公司为自身债务而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督管理职责。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为了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原则 第五节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四节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
南京聚隆(30064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 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 关重大事项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 披露或泄露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采访及发布会、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 议、投资者调研座谈等。 第九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 送统计报表资料的,公司应当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外部单位及个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备案。具体登记制度可依照公司《 ...
南京聚隆(30064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 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1、公 ...
南京聚隆(30064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应当根据 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方 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
南京聚隆(30064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 有序的运作,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三)公司在该公司持股比例虽低于 50%(含 50%),但公司为该公司的第一 大股东,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性的影响;或公司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 (控制其董事会)实际控制其经营与决策;或可通过其他方式对该公司实施控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也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公司。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 ...
南京聚隆(300644)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二〇二五年七月 | 第一章 总则 | 1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份 | 2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2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29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2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9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0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 ...
南京聚隆(30064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未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
南京聚隆(300644)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具体 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证券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 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大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重大信 息,不得操纵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等信息或者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