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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Julo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3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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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3-27 12:50
公司简称:南京聚隆 股票代码:300644 是否存在该 序号 事项 事项(是/否/ 备注 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益数量的 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 ...
南京聚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3-27 12:50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 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 ...
南京聚隆: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3-27 12:50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苏同律证字2025第045号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座 4层 邮 编 : 210019 电 话 : +86 25-83304480 传 真 : +86 25-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25第045号 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聚隆"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 ...
南京聚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3-27 12:16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its seventh meeting of the six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March 27, 2025, with all seven directors present, and the meeting was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2] - The board approved the draft of the 2025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to establish a long-term incentive mechanism aimed at attracting and retaining talent while aligning the interests of shareholders, the company, and core team members [1][2] - The board also approved the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and assessment of the 2025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to ensure its successful execution [2][3] Group 2 - The board proposed to authorize the board to handle matters related to the 2025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including determining the grant date and making necessary adjustments in case of capital changes [3][4] - The board decided to convene the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to review related proposals, with all seven directors voting in favor [5][6]
南京聚隆(30064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5-03-27 11:53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当前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所称公司股本总额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股本总额。 二、 其他激励对象名单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 占授予限制性股 | 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股 | | --- | --- | --- | --- | --- | --- | | 号 | | | (万股) | 票总量的比例 | 本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1 许亚云 | 中国 | 财务总监 | 25.00 | 19.23% | 0.23% | | 2 王岩 | 中国 | 副总裁 | 5.00 | 3.85% | 0.05% | | 小计 | | | 30.00 | 23.08% | 0.27% | | 二、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 | | | | | | 其他管理人员(14 | ...
南京聚隆(30064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3-27 11:53
| 证券代码:300644 |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9 |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零二五年三月 1 / 35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35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 分次获得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或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过户/ ...
南京聚隆(300644)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3-27 11:53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 | | --- | --- | --- | | 18 |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股权激励 | 是 | | | 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 | | 19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 年 10 | 是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 | | | | 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 | 是 | | | 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 | | | 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是 | | |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 | | | 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 | | | ...
南京聚隆(30064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3-27 11:53
| 证券代码:300644 |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9 |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30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 A 股普通股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 分次获得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或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过户/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 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 ...
南京聚隆(300644)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7 11:51
关 于 南 京 聚 隆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苏同律证字2025第045号 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座 4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86 25 - 83304480 传真: +86 25 - 8332933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苏同律证字2025第045号 致: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接受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 ...
南京聚隆(300644)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3-27 11:50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办法。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1 / 4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 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