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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4 12:21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5195号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519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雷迪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 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 ...
雷迪克: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2:21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伟明先生、程博先生、陈伟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要求,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伟明先生、程博先生、陈伟华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 1 董事会 ...
雷迪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2:21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1月1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6号)的批复意见,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8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8,85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8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相 ...
雷迪克: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2:21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 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玉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雷迪克节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 彻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各项运作。公司监事会也将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 ...
雷迪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伟明)
2024-04-24 12: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吴伟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华南理工 大学汽车专业本科毕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杭州市汽车工业协会理事长等职。获 得中国机械工业科技专家、东风汽车公司有突出贡献专家、东风青年人才、杭州 市劳动模范等称号。主持开发设计的产品项目多次获得中国汽车工业(省级)、 东风汽车公司(市级)的科技进步奖。兼任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专家委员 ...
雷迪克: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2: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2:00 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4-023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
雷迪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博)
2024-04-24 12: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程博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1、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5%或以上 公司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 2、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程博,男,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高级会计师,硕士生导师,南京审计大 学智能会计与内部控制研究院环境管理 ...
雷迪克: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2: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线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a Xinye Road, Qu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579000 www.zhcpa.cn 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 (http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5194号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雷迪克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
雷迪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伟华)
2024-04-24 12:21
1、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5%或以上 公司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伟华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 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伟华,女,独立董事,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位,法学教授,兼职律师,仲裁员。现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教 师,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校信息化与法治发展研究所所长,校妇联副主席(兼 职)。曾获省级教学名师奖、市级杰出中青年法律工作者、 ...
雷迪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2:2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主动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履职过程中需要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