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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一)重要会议事项: 第四条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证券事务部履行信息 报告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 瞒、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 ...
弘信电子(30065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 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2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在公司股东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六)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下文 ...
弘信电子(3006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 ...
弘信电子(300657)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 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自愿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 统一,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厦门弘信电子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信息披露是指虽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基于维护投资 者利益而由公司进行的自愿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 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 ...
弘信电子(300657) - 信息沟通与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沟通与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沟通与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总则 信息的内涵及类别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分为定期信息、即时信息。 第五条 定期信息:指可预期的,在一定的或者有规律(周期)的时期内产 生的,反映企业各类经营及管理行为的信息。 (二)定期经营分析信息:如半年度、年度总结计划,经营分析报 告等; (三)其他定期信息:如需定期报送或按年度归集汇总的人力资源 信息、固定资产信息、定期归档的公文、制度资料等信息; (四)即时信息:指不可预期的,由企业的经营及管理行为或者外 部市场变化等原因产生的,即时描述最新进展或最终结果的 信息。 应报告的即时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金额 或事项性质认定为本制度的重大交易事项、重大风险事项、重大变 更事项): (一)重大交易事项类别包括: 1、产品订单和销售业务; 2、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3、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4、购买原材料(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经营无关); 5、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6、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 ...
弘信电子(3006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2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弘 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 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 ...
弘信电子(30065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不 限于其他方式)。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 ...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方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 与 ...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其中必须有一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强化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
弘信电子(30065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2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 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