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an(3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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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3-10-26 10:14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董事签字页) 董事签名: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 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包 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公司出具的《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王普查 王明喜 黄逸超 邬均文 马黎达 周健 刘永宝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监事签字页) 监事签名: 施俊 谈春燕 陈攀 王 ...
精研科技:关于收到《上诉状》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
2023-10-19 10:41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一审判决,原审被告上诉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涉及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现处于上诉受理期,对江苏精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陈明芳女士、郑奕麟 先生(系陈明芳丈夫)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常 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次诉讼,案号:(2023)苏 0404 民初 1941 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暨 业绩承诺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并 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23)苏 0404 民初 1941 号】,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
精研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3-10-11 10:31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MA7HT6XJ5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江苏精研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研动力")将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加至 3,658.5362 万元,新投资方合计以现金 658.5362 万元认缴本次新增 注册资本 658.5362 万元,其中王明喜先生以 182.9268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82.9268 万元;黄逸超女士以 51.2195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1.2195 万元;邬 均文先生、王立成先生、杨剑先生分别以 10. ...
精研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3-10-10 09:55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近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进行了委托理财,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二、审批程序 (一)投资风险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受托人 产品名称 认购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产品 类型 预期年化 收益率 资金 来源 中信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上市公司 客户专享 (VC3070) 2,000 万元 2023 年 10 月 10 日 2023 年 11 月 6 日 质押式 报价回 购业务 3.88% 自有 资金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 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
精研科技: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10-09 11:08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股东质 询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67 号),因公司尚存在业绩承诺未履行事项, 投服中心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公司高度重视,经认真分析,现就函件提出问题 回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 2021 年 2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18,000 万元收购了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特信")60%股权,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和何浪承诺安特 信 2020-2022 年净利润(指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同) 分别为 1,200 万元、2,400 万元和 3,600 万元。实际上,安特信 2020-2022 年累计 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为-11,233.29 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公告,许明强、陈明 ...
精研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09 1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现场会议:2023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一、会议召开情况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9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江苏精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召开。 (六 ...
精研科技: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
2023-10-09 11:0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3、涉及金额:①陈明芳、郑奕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苏精 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92708070.86 元及利息(包括 2021 年度业 绩补偿款对应利息 1157578.29 元,以及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以 92708070.86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继续计算的利息);②陈明芳、郑奕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 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 75 万元;③陈明芳、郑奕麟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 20 万元;④本案案 件受理费 527128 元、保全费 5000 元、保全保险费 45000 元,合计 577128 元(原 告已预交),由原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1305 元,由被告陈明芳、 郑奕麟负担 565823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收到的《民事判决书》为一审判决, 目前处于上诉期 ...
精研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09 11:0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特聘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精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李辰律师、 金诗晟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 宜进行了审查。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 ...
精研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3-09-27 10:5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理财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 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 财对象及理财方式,投资本金在 8 亿元(含)人民币以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 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32,000.30 万元人民币进行了委托理财,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审批程序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
精研科技: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3-09-25 10:36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6%)的股东赵梦亚女士,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对本次拟减持公司 股份事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计划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的 180 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且连续 90 个自然 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 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 的,减持数量不做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赵梦亚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 函》,赵梦亚女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