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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3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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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分 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 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 据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并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正式公开。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决策的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 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精 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 ...
精研科技(3007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
精研科技(300709)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审计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信息披 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 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规 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
精研科技(3007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 ...
精研科技(3007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规范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 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 第五条 公司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 ...
精研科技(300709)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 1 -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
精研科技(300709)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增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08-01 13:16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杨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 1、杨俊先生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 2、杨俊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杨俊先生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增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