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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an(3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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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与公司相 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当审慎 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 露。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因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违规、失误,或 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 ...
精研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增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增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 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杨俊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对杨俊先生的任职条件和任 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
精研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并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 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 ...
精研科技: 独立董事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精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 ...
精研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 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
精研科技: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应当配合公司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 积极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债券持有人 会议之生效决议的落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不得 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 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违 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其他债券持有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的决 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公司董事会或受托管理人依据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或者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第五条 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本次可转债,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 规定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第二章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二)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 股股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精研科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第一章 总则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公 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 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和披露以及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备案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公司其他部门、分公司 ...
精研科技: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报告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我们认为,精研科技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精研科技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使用限制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精研科技对外披露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 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近期发现,公司编制的 2023 ...
精研科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股票简称:精研科技 股票代码:300709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公司声明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其他专业顾问。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资者及其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 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 精研科技/发行人 指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预案/预案 指 预案》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指 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募集资金的行为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会 指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江苏精研 ...
精研科技: 内部审计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规范化的要求,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对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 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 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由董事会领导,对公司的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人,设负责人1名。审计部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 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十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