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an(3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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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指导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之 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 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其它高 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 ...
精研科技(30070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 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理财产 品项目期限 ...
精研科技(30070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 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简称为: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 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其中,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 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长期投资 是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即公司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投资。 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 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本办 ...
精研科技(3007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江 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 ...
精研科技(3007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01 13:16
第二条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 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 务,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 ...
精研科技(3007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 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01 13: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事宜由证券部负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
精研科技(300709)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01 13:1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5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0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9 日,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443,396.23 元后将人民币 564,556,603.77 元全部汇入 公司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 1001290000001761)。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5,443,396.23 元后,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564,556 ...
精研科技(3007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01 13:1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 披露有关情况。 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