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an(3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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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2024-04-26 10:47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
精研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0:4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 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 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 ...
精研科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2 13:28
股票简称:精研科技 股票代码:30070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 股票期权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4月 | 一、释义 2 | | --- | | 二、声明 3 | | 三、基本假设 4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4 | |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4 | |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8 | |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8 | | (四)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并作废部分已 | | 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9 | | (五)结论性意见 9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0 | | (一)备查文件 10 | | (二)咨询方式 10 | 一、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简称 | | 具体含义 | | --- | --- | --- | | 精研科技/公司/本公 | 指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精研科技: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04-22 13:2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参加 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公司的定期报告 进行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各 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察,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的职能。现报告如 下: 一、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出发点,认 真履行职责。2023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公司董 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没有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认为,公 ...
精研科技: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及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2024-04-22 13: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 津贴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公司监 事薪酬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确认 根据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确认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及 2023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 ...
精研科技: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3:2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信息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 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
精研科技: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2 13:2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 te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真( fax ): 0 1 0 - 5 1 ...
精研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3:27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的要求变 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 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 ...
精研科技: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申报资产可收回金额之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22 13:27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 涉及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申报资产 可收回金额之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 1034 号 (共一册,第一册)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申报资产 可收回金额之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评估报告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3232020077202400167 | | --- | --- | | 合同编号: | 2024-0018 | | 报告类型: 13 |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1034号 | | 报告名称: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深 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申报资产可收回金额之公 | | |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资产评估报告 | | 部居全 | 26.726.922.21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4年04月22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 ...
精研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2 13:27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目 | 录 | 页 | 次 | | --- | --- | --- | --- | --- | | 一、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1-2 | | | 二、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1-10 | | 我们认为,精研科技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精研科技 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精研科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