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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300715)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07 11:28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钱林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伦股份")控股股 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实际控制人钱林弟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融投资")拟 将合计持有的凯伦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3,634,200 股,占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7,785,360 股后的股本 370,270,070 股,下同)比例 的 14.4852%,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转让给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矽彩光电")及陈显锋先生,其中,凯伦控股拟转让数量为 25,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 ...
凯伦股份(300715)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2025-01-07 11:28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伦股份 股票代码:3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路 1188 号 1 号楼 2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陈显锋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 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 ...
凯伦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2-30 12:58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钱倩影 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凯伦股份 股票代码:3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 333 号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 11 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山路东侧 1820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钱林弟 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季歆宇 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 权益变动性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变动超过 5%。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2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 ...
凯伦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30 12:58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凯伦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并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有效监测、评估、应对和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减少、消除或避免因 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 ...
凯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12:58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 2024-112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品牌形象、商业信誉、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 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 《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 ...
凯伦股份: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30 12:58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1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钱林弟、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钱倩影、季歆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 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钱林弟、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绿融投资")、钱倩影、季歆宇因权益变动以及公司回购导致其合计持股变动比 例累计达到 5%。 2、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凯伦 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变动权益报告书》,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 | 权益变动 | 2024 年 12 月 26 日 | 10,446,800 | 2.8214% | | --- | - ...
凯伦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2024-12-25 10:24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情况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 增持/减持比例(%)(注 | 1) | | --- | --- | --- | --- | --- | | A 股(卢礼珺) | 24.78 | | 0.07% | | | | -403.00 | | -1.09% | | | A 股(李全营) | -57.84 | | -0.16% | | | 合 计 | -436.06 | | -1.17%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协议转让 □ | |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 继承 □ | | | 赠与 | □ | | 表决权让渡 □ | | | 其他 | | | □(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 ...
凯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4-12-20 10:42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9 注 3: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以 2024 年 12 月 19 日总股本 370,270,070 股计算。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钱林弟、苏州 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融投资")、钱倩影、季歆宇的通 知,凯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达到 1%,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凯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钱林弟、绿融投资、钱倩影、季歆宇 | | | 住所 |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 年 7 | 月 27 日-2024 年 12 月 19 | 日 | | 股票简称 | 凯伦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715 | | ...
凯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12-16 08:13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 伦股份")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及其一致行 动人钱林弟先生、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融投资")、 钱倩影、季歆宇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 80%。近期 公司股价波动较大,接近质押预警线,如后续股价持续下跌,且无法按照质押合 同约定补足质押或提前还款,则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所质押的股份可能存在被 平仓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的函告,获悉凯伦控股将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或第一大股东及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数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总 | 是否为 | 是否为补 | 质押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卢礼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12-13 11:0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5708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3704020000 江苏证监局 2024年12月9日 【打印】 【关闭窗口】 文 号 〔2024〕236号 主 题 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你与李全营账户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 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我局决定对你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 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 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 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卢礼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卢礼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卢礼珺: 经查,你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你配偶李全营账户于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