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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maBlock Sciences (Nanjing) (3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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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300725.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7249.81万元,下降26.54%
智通财经网· 2025-08-07 10:35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920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23.48%, while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by 26.54% [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Revenue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ached 920 million yuan, marking a 23.48% increase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72.5 million yuan, which represents a decline of 26.54% year-on-year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59.6 million yuan, down 11.82% year-on-year [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stood at 0.36 yuan [1]
药石科技(300725) - 关于药石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07 10:32
| 证券代码:300725 |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 公告编号:2025-05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45 |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 |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石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25 日 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期间,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药石转债"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即 43.69 元/股),在未来触发"药石转债"的赎回条款,即 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药石转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 ...
药石科技(3007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 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东会,并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 ...
药石科技(3007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规范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 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
药石科技(3007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 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
药石科技(30072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工 作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京药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应当 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 ...
药石科技(30072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 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京药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系指: (一)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收购股权,出售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 产; (二)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三)以联营或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向其他企业投资; (四)基金投资、委托理财; (五)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 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 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审批权 ...
药石科技(300725)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占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的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召集人,由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 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 ...
药石科技(3007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组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 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药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拟发生可能对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 ...
药石科技(3007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 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