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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maBlock Sciences (Nanjing) (3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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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30072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第三条 利润分配原则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相 应金额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章 利 ...
药石科技(300725) -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拟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目标和发展规划,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 ESG 管理重要事项进行评估并对其实施进 行监督,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占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战 略 与 ESG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 及公司治理(ESG)能力及可持续发展绩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 法律、法规 ...
药石科技(3007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 函等。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 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 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 ...
药石科技(3007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 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的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 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 织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支持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 ...
药石科技(30072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药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
药石科技(3007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
药石科技(300725)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通过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具备履行 ...
药石科技(30072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 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暂 缓 与 豁 免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 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 ...
药石科技(30072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 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六条 ...
药石科技(3007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7 10:31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药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 联络人。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