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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30076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公司由原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原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 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公司经 浙江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持 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0108673990352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 万股,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595 号迪 ...
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 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 投 ...
迪普科技(3007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 担保,即公司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公司作为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或承担责任。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 公司 ...
迪普科技(300768)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 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 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保证: 第五条 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提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层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设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六条 经理层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管理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具有科学发展观和较强的 经营管理 ...
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均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即审计委员会主任)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 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 ...
迪普科技(3007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和《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 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 ...
迪普科技(3007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 合理、谨慎、客观,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所涉及的风险因素,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提示 投资者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 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 ...
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 事: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 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决 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 有关部门及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 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五条 董事会换届时,新任董事候选人由原任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职位因董事辞 职、退休、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被股东会免职而出现空缺时,继任董事候选人由现任 董事会提名。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 ...
迪普科技(30076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 一步完善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迪普科技(3007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