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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方纳米(30076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 ...
德方纳米(300769)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所 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每个 股东可以行使的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拟选董 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所有的有效投票权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数位董 事候选人。对每个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整倍数,但其对所有候选董事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 超过其持有的有效投票权总数。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 ...
德方纳米(300769)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在没 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资金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防范公司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德方纳米(3007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收购出售资产、融资(贷款或授信)、 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超过《公司章程》或公司的其他 制度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应报股东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 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 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
德方纳米(300769)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 室具体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 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
德方纳米(300769)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9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7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0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6 ...
德方纳米(3007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 ...
德方纳米(30076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 化、科学化,加强公司管理,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 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 会负责。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董 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总数不得超过公 ...
德方纳米(30076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 ...
德方纳米(30076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9 11:4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3、控股、参股、兼并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德方纳米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发展战略,扩大经营规模,以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的,使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新设公司或与他人共 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收购股权、兼并等对外投资行为 ...